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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6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2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2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600.38万元,图书128.2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只招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专科专业:商务英语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其它本、专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货物运输方向)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方向)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方向)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注册理财规划师方向)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050201




英语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翻译方向)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050249S




商务英语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050207




日语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050207




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050202




俄语




4




外国语言



文学类




文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会展管理方向)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艺术类




文学




110311S




会展经济与管理




4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020103




财政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科学



与工程类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方向)




4




管理科学



与工程类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强化方向)




4




管理科学



与工程类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营销方向)




4




管理科学



与工程类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6203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660110




商务日语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20401




市场营销




3










620203




会计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勤工俭学;另外为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二等2500元/人/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500元/人/年



六、获奖说明



1、2005年被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2005年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5年被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2003—2005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党委;。



3、2007年被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评为“优秀科研集体;。



4、2007年荣获中华职业教育社 “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 (东北唯一一所)。



5、2008年被大连市高校毕来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06-200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6、2010年被大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评为“环境友好型大学;。



7、2010年我院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外汇组和期货组全国团体双料冠军;。



8、2010年我院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全国团体总冠军;。



9、2010年我院在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辽宁赛区一等奖;。



10、2010年我院在 “用友杯;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本科115%;专科105%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和专科调档比例均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10分。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881、86208758



传 真:0411-86208998



网 址:www.luibe.edu.cn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