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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5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9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067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082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4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5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101.85万元,图书98.5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专升本)、网络工程(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及材料科学与工程(专升本)专业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







工学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4







工学




081802




交通工程




4







工学




120602




物流工程




4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080402




材料物理




4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4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4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4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方向)




4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120105




工程造价




4







管理学




120103




工程管理




4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




文/理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文/理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理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4




文/理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文/理




管理学




020101




经济学




4




文/理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理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4




文/理




经济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082803




风景园林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050201




英语




4




文科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科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文/理




文学




050304




传播学




4




文/理




文学




080402




材料物理



(光电材料与器件方向)




4







工学




080207




车辆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方向)




4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低碳建筑技术与工程方向)




4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光伏应用技术)




4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2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2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含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含艺术理)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录取条件:



①辽宁省获得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证的考生。



②山东省、江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凡参加2013年我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的考生。



(2)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辽宁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录取;江西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不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一起排名录取。辽宁省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成绩×2+高考文化课成绩



七、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4198702



学校网址:http://www.lnut.edu.cn



http://zjc.lnut.edu.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