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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2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国际贸易实务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炼油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供用电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文秘(英语强化)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五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软件技术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4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3人,教学


仪器设备值2368万元,图书1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商务日语专业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余专业语种均为英语。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3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530206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3



530207


炼油技术


3



550103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3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3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3



530211


化工设备与机械


3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3



550204


制冷与冷藏技术


3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


2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660110


商务日语


3



660112


文秘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4500元/年,宿费: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一次。学院每年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指标,确定各系(南校区)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各系(南校区)要成立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组织所属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各系(南校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定结果及申请表上报学生处(文本版及电子版)审核并汇总,报学院审定。学院在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公示,名单公示三日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到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将确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统一发给获资助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获资助学生,或直接按月打入学生的伙食卡。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兼得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


本办法如有与财政部、教育部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冲突,以《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措施:由各系组织宣传,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以及准备各种相关材料,各系领导和班主任负责监督。学院学生处有专职人员负责与银行联系贷款事宜。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度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组织部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06年普通高校“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组织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锦州市市级文明单位


组织部门:锦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被评为“标兵单位”


组织部门:锦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创新单位”


组织部门: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组织部门:辽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联系地址、网址


学院北区: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3212043 3212036 3212035(北区)


学院南区: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五号邮编:121001


0416-4154544(南区)

网址:http://www.ln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