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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9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除人民武装以外的所有专业都在主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2年和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8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3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251万元,图书12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502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3570人,面向外省招生145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11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3460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门 类


071302


材料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1


冶金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工学


工学


030101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经济学


经济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理学


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611W


软件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13W


网络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1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103


矿物加工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202


交通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9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工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80701


建筑学


5


工学


工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18


动画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声乐)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曲艺)


4


文学


文学


080703


土木工程


2


工学


工学


110206


旅游管理


2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11


软件工程


2


工学


工学


高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门 类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560702


物业管理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金属材料压力加工)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550105


电气自动化技术


2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


2



 


550102


冶金技术


2



 


5803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



 


650107


人民武装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学费:动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表演(声乐)、表演(曲艺)10000元/年;英语、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4800元/年;网络工程专业46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在软件学院学习,前两年学费4600元/年,后两年学费9600元/年;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法学、会计学专业40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4200元/年。高职学费: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人民武装等专业4800元/年;其余高职专科各专业为5000元/年。


以上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3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区、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0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②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zsb@ustl.edu.cn,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


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6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两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