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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0



2013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2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30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23.3万元,图书38.31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学生到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



二、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3










620107




保险实务




3










620103




金融管理与实务




3










620104




国际金融




3










620111




投资与理财




3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3










620114




信用管理




3










620203




会计




3










620203




会计电算化




3










620109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620102




税务




3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3










620201




财务管理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590107




网络系统管理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




3










660112


魔方志愿


文秘




3










620403




营销与策划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620207




审计实务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3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










620115




村镇银行经营管理




3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普通专业收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税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物流管理、营销与策划、商务英语专业4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7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4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贫困学生的扶助措施



①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



③学院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困难考生完成学业.



④学院对孤儿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考生,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减免。



五、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统一划定的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99937 89706699



学院网址:www.ln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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