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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9


学校国家代码11828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


1.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校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号


4.特点:学校始建于1933年,是华中地区唯一一所面向电力行业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校以电力技术类学科为主,兼有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类等学科。现设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技术、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国际商务、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专业,是培养电力建设、生产和管理人才的摇篮和基地。1998年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等工程专科示范性重点建设学校。学校树立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立足电力,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指导思想,形成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一次就业率、就业质量保持在河南省同层次院校前列。学校积极参与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合作办学,引进享有盛誉的TAFE模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及专业要求


1. 2008年面向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份招生。


2.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 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等院校招生体检要求,电力类、动力类和计算机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三、录取规则


1.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 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一批。


3.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考生。


4. 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5. 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各专业选考兼招科目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学校网站(网址为http://www.zepc.edu.cn)或当地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五、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批件,2008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元/生.年、3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


住宿费按居住条件分别为6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六、学历证书


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同时获得中方专科毕业证书和澳方文凭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 ”。


七、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2.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0371)66868262 66868261


咨询电话:(0371)66868266(语音) 66868263(录取期间) 66868262 66868261


传真:(0371)66868265 网址:http://www.zepc.edu.cn


信箱:zjb@ zepc.edu.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编:450004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