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四章 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工业分析与检验】和【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皮肤过敏等疾病。
4、录取顺序: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6、对志愿和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库区淹没乡镇考生,若以上条件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五章 其它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魔方志愿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整个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监督电话:023-61879222。
电话:023—61879288 61879299 传真:023-6187900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六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