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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6
铜陵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办学层次:
办学类型: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院在安徽、江苏、河南、江西、山东五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英语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
6、我院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报考我院的达线考生,将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专业的原则是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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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学院招收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本科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2、专科
32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历证书:
奖、贷学金:
学院通过设立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帮助学生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奖励、资助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学生奖励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评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
3、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分设特等奖
4、各种单项奖: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安徽籍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
3、勤工助学:学院利用国家财政核发、院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勤工助学基金,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特困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4:学院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专款,对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毕业生就业情况: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zb@t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