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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5



一、 院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市咸宁东路344号 (东校区)


邮编:710043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爱路(北校区)


邮编:710021



1、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 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 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文史类:6100元/年 理工类:6500元/年



1、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 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2500元/年


3、 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年




029-82619338 邮编:710043


邮箱:sxitu@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