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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9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2973   


学院地址:柴达木校区(院部):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22号   邮编:810003


          朝阳校区:         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28


联合办学:长安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办学性质:公有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住宿标准:600元/学年


收费情况:理工类(文、理兼收) 3200——4000元/学年


奖学金、贷学金及困难补助:


1、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甲、乙、丙等,享受面30%.


2、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贷款,政府贴息50%.


3、学院设有“特困生基金”对特困生给予困难补助。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志愿,总分及相关学科成绩确定专业。


3、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4、按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


5、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7、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8、报考我院老高职的考生,需加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联系电话: 0971—5131392(兼传真)    0971—5133582


           0971—5122240(总机)—6302、9506


电子邮件:qhjzyzs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c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