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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5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蕴涵着镜泊湖神韵的国际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其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系当时牡丹江市唯一本科建制的高等学府。学院下设经济贸易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会人文学院、基础部、培训部八院两部,现已形成绿色农业、动物科技、现代制造技术、农业经济与贸易、信息工程、制药技术、财经与人文八大类专业群为主的专业发展布局,现有53个高职专业,在校生近万人。学院占地面积12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7亿元,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在黑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专科收费标准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实行公寓化管理,按8、6、4人间分别为600、800、1200元/年;预收书费300元/年;行李和运动服及备品费450元/三年;保险费50元/年。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按学年发放,奖助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对特困生(须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实行援助政策,如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争取国家助学贷款等,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邮 编:157041
0453-6402419(办)
马正:13614538800(办)
栗巍:13614538811(办)
魔方志愿
传真:0453-6402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