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9/07/31 阅读量:6
沈阳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医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80万平方米(约合731.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0平方米;生师比10.5;专任教师71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0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079.7元;图书99.2万册,生均图书71.7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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