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9/07/31 阅读量:9
西安医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
二、学校简介:
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学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有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5所实习基地,其中第一、二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第二附属医院为陕西省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基地和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017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临床医学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三、学校地址、网址:
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含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
高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 邮编:710075
四、招生范围:
普通高考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
3、对符合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4、院校志愿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专业志愿录取: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和位次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不设专业级差,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根据部分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声明如下:
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C、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所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对生源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