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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9/07/31 阅读量:9

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法学、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会计学、化学(师范)、应用化学、药物化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日语(师范)、日语、法语、俄语、英语(师范)、翻译、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美术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语种要求

(1)英语(师范)、翻译、法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日语专业招日语、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招俄语、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305T

金融数学

3-6

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30101K

法学

3-6

文史

法学

4200


3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3-6

文史

法学

4200


4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3-6

文史

法学

3500


5

040101

教育学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7

040106

学前教育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8

040108

特殊教育

3-6

文史

教育学